去年底我和哥哥進行了肝臟移植手術
術前就知道捐肝者的部分保險是不會理賠的
(因為捐肝是自願的行為、就像你生小孩是自願的一樣)
但沒想到哥哥術後竟然會遇到保險拒賠這種事…
哥哥保了兩家醫療險
其中一家很迅速的在提出理賠一週內就播款下來
(這對大病初癒、無法工作的人來說真的是場及時雨)
另一家則因為在保未滿兩年
要求哥哥簽同意書讓他們調病歷
而後以「B肝帶原跟肝發炎具因果關係」為由拒賠。
我們基於以下幾點提出申訴:
一、保單的白紙黑字裡沒有相關告知事項
二、電話邀保的談話內容僅知道投保前的2年內不得有肝炎或肝功能異常(這點有哥哥公司健檢報告為憑)
三、推銷保單的業務沒有提及任何有關『肝病毒帶原』的相關事宜
申訴的溝通過程保險公司則強調:
一、 B肝帶原跟肝發炎具因果關係
二、『疾病』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,持續有效 30 日以後或復效日以後才開始發生之疾病。
(白話文就是投保後30天內發生的疾病不賠、你投保前就有B肝病毒帶原,之後引發的肝發炎當然不用賠的意思。)
即然爭議已經發生
我們可以做的就是自立救濟了!
【保險爭議處理方式】
向投保公司申訴→送金管會評議中心→民事訴訟
【註1】你可以把"評議中心"想成是金融保險業的消保官
【註2】保險公司不喜歡進評議中心,因為對他們來說非常麻煩、備的資料多也會影響申訴率的官方統計數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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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期間我們去了2趟保險公司
也許是保險公司真的不想進評議中心
對方在初次見面就非常積極的要求進行協調和解
一開始對方提出的調解方案:
依據哥哥提供的醫院單據「實支實付」(實報實銷的意思),如果哥哥願意接受協調、金額可以再談。
並強調「拒賠只是第一審的結果、不代表我們真的拒賠。」
【最終的結果】
一、我們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金
二、理賠金額比依約理賠的金額少一些
三、從申請理賠到達成協調為期2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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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們最初的想法
是希望保險公司依約支付所有的理賠金、也希望進評議中心在官方資料上留個判例
但考量哥哥大病初癒、不希望處理這事的時間拖的太長以免心理影響生理
最後才在決定在理賠金額做了讓步
這些經驗PO在網上留個紀錄
希望以後跟我們遇到相同類似情況的朋友能有個參考
不要輕易因為保險公司搬出條款拒賠就放棄為自己爭取權益…
「我們要求的是一個合理的對待。」